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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保健”让药师见药更见人

1999-08-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仁丰

正当全国的医疗机构纷纷推出“以病人为中心”的各项改革措施之际,医院里的药学工作也悄然出现了从“以药品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转轨的萌芽。一个十分新颖的专业名词——药学保健出现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研讨会上。

何谓“药学保健”?即医院的药师与其他专业人员及病人进行直接的合作,设计、实施和监测并在过程中修正、完善病人的用药计划,从而保证病人确切的治疗效果。药师对病人的药物治疗结果承担责任。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吴永佩教授认为,药学保健的核心是药师的工作直接面向病人,并对病人的药物治疗负有社会责任。药师与病人间构成新型的信托关系,病人把自己的用药事务托付给药师,药师接受委托承担责任,在药物治疗全过程中为病人争取利益,保护病人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伤害。它是医院药学一种新的工作模式。

传统的药师职业是以药品为中心而设计的。虽然他们在医院里有调剂、制剂、药检、采购、保管等方面的分工,但均是以保障临床用药为第一要求,这样的结果导致了药师远离临床、远离病人,只见药品而不见病人。药学界不少有识之士认为,如果医院有限的药师们还滞留于实验室的工作,而不向临床靠近,医院药学终将走进死胡同。

此外,人们已不再满足于有药可用的状况,而是追求高质量的药品和药学服务,提出了诸多用药的要求。药学保健,必将在这一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成为医院、药师、病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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